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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 编辑:
 
“十一五”规划(2006年2月8日人大定稿)(2)

(一)新型工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工业基地
坚定不移地以工业化为龙头,按照“围绕农业上工业、依托海洋办工业、抓好园区聚工业、招商引资旺工业、两源驱动兴工业”的既定方针,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培育壮大工业企业的个体规模。
龙头企业带动是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撑力和推动力。以汕尾发电厂为龙头,以信利电子、德昌电子、城东纺织、可塘珠宝、公平服装,鹅埠鞋业、城区水产、碣石礼品、甲子五金等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推动我市工业的快速发展。
在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工业园区布局、配套的基础上,加快新工业园区的总量和面积的扩张,构筑发展大平台,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在工业园区内实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共用,以产业聚集强化工业群体优势。“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五个综合工业园(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区工业园、陆丰经济开发区、海丰科技工业园、陆河工业园)和六个专业工业园(城区水产品深加工工业园、公平服装工业园、可塘珠宝工业园、鹅埠鞋业工业园、碣石圣诞品工业园、甲子五金工业园)。
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工业产业力度。重点要通过信息化建设改变管理模式、生产流程和营销理念,提升我市工业产品竞争力。形成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格局。
1、大力发展新兴工业。重点发展电力、电子信息、石化、建筑材料。
——电力。把汕尾建设成“广东省电力生产基地”。
加快汕尾发电厂建设步伐。2006年第一台60万千瓦机组并网发电,“十一五”期间一期2台60万千瓦机组并网发电,力争二期2×60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续建红海湾、甲东三个风电场,新增装机容量5万千瓦。结合防洪、供水工程(水库)的建设,新建一批小水电站,新增装机容量3.5万千瓦。
配套汕尾发电厂的建设,500千伏汕尾变电站将同时建成投产,从根本上改善汕尾电网的网架结构并提高输配电和供电可靠性。新建、扩建一批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2010年汕尾电网将拥有500千伏变电站一座,容量750千伏安,220千伏变电站七座,容量1680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24座,容量1463.5千伏安。
大华发电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初步确定在市城区海岸建设8×100万千瓦的燃煤发电厂,总投资400亿元。争取列入国家建设计划,早日动工建设。
陆丰核电站。中广核电公司已定点陆丰建设600万千瓦的核电站,计划总投资100亿美元。“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
LNG发电厂。上海中油公司、中国国电投资公司拟在红海湾小沃建设2×30万千瓦液化气发电厂。力争“十一五”期间建成投产。
——电子。以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和德昌电子有限公司为骨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电子工业;利用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和德昌电子有限公司的电子信息(IT)制造业的产品资源、市场网络和科研开发优势,培育产业链条企业。推进总投资60亿港元的信利电子有限公司TFT(薄膜晶体管型液晶显示器)生产项目和总投资2.5亿港元的德昌电子厂封闭式二极管生产项目,促进电子工业基地的形成。
——石化。发挥我市海岸线长、港口开发条件良好的优势,加快发展石化储运加工基地。加快中油汕尾华城能源有限公司液化气接受站和石化储运(加工)基地建设。
——建筑材料。利用本市丰富的矿产、高岭土等资源以及汕尾发电厂的煤灰,发展陶瓷及其他建筑材料工业。
2、巩固提升传统工业。电器机械、毛纺织品、服装和制鞋、食品饮料、珠宝首饰工艺品是我市五大传统工业行业。要充分利用各行业现有较灵通的信息资源,较大规模的生产能力,较流畅的营销网络,强化产业政策引导,创新服务体系,形成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簇群化发展的工业格局。要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着力提高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水平。加快向现代企业转制的步伐。要树立品牌意识,着力创造名牌。要依托中小企业群体、专业市场和营销网络,利用会展经济的聚合推广功能,组合成区域特色品牌,诸如“公平-服装”、“可塘-珠宝”、“碣石-圣诞品”、“鹅埠-鞋业”、“甲子-五金”等,形成合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3、发展承接大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工业。主动积极承接大珠三角地区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石油化工等产业下游产品生产的转移,以及新一轮大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工业的转移,加快全市产业的升级和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工业总量的快速扩张。
2010年,工业增加值192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00户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达到30%以上。“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对工业经济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的企业集团25家。
(二)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汕尾海岸线长,可利用土地尤其是山地较多,具有丰富的海产品、淡水产品、畜禽产品和农业种植业资源。应对大珠三角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少、种养业成本高的状况,积极承接珠三角种养业转移,把汕尾建设成以大珠三角地区为广阔市场的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市场化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2010年,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7个;农业龙头企业要达到60家,其中省级6家;力争全市村一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覆盖率达到50%以上。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业品牌,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打造“山区绿色产业经济带”、“平原米袋子和菜篮子经济带”、“沿海蓝色产业经济带”。以南塘的三鸟养殖、博美梅陇联安的蔬菜、陆河的水果茶叶、马宫红草小漠甲子金厢的海产品、赤坑的淡水养殖、赤石附城凤山的养猪、南塘的养牛为依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市场运作经营机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1、种植业。依靠政策、科技和经济手段,继续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提高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在调整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南亚热带作物,积极发展有区域优势的高价值经济作物,努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种植业高产、提质、增效。适当减少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和优质品率;在完成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果蔬、花生等产品比重。“十一五”期间,每年粮食种植面积150万亩,年总产量52.5万吨左右。
关注园艺产业的发展动向,努力发展花卉业。稳定扩大茶叶生产,注重筛选、加工、包装、品牌和销售。
2、畜牧业。坚持“稳定猪、禽生产,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草食动物”的调整方针。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畜牧业产业整体素质及结构的优化升级,突出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畜禽产品深加工,提高畜禽产品的附加值,建立健全畜禽产品市场信息体系。重点培育上规模的万头养猪场、陆丰黄牛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沿324国道陆丰段的禽类生产带。“十一五”期间,肉类总产量年均增长9.5%左右,2010年达到19万吨。
3、海洋与渔业。坚持依法治海,科技兴渔,建设海洋经济强市。重点发展海洋捕捞业、水产养殖业、水产加工业、水产流通业。努力把汕尾渔业建成既满足本地市场需要,又为大珠三角地区提供丰富优质鲜活商品,且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效益创汇型产业,使渔民获得较大的实惠。2010年,水产品总产量63.1万吨,养捕比例53.5∶46.5。创汇7500万美元,渔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
——海洋捕捞业。稳定海洋捕捞业。鼓励、引导发展远洋捕捞业,沿海县(市、区)各组建1~2支外海、远洋捕捞船队,同时抓好远洋捕捞基地建设。完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制度。2010年捕捞产量保持29万吨。
——水产养殖业。突出抓好海水养殖,大力拓展淡水养殖,积极推广应用养殖新技术。2010年,养殖产量33.8万吨,养殖面积4.1万公顷。“十一五”期间,建设“五个工程”:无公害水产养殖工程、水产种苗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海岛资源开发工程、渔业保障体系工程。抓好“六大基地”:罗非鱼养殖基地、水产种苗养殖基地、对虾养殖基地、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海马养殖基地、牡蛎养殖基地。建立“二十个示范区”:对虾养殖示范区10个,罗非鱼养殖示范区3个,工厂化海马养殖示范区1个,工厂化鲍鱼养殖示范区3个,牡蛎养殖示范区2个,淡水渔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
——水产加工业。水产加工业要实现四大转变:加工模式由初、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加工产品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转变;加工企业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经营模式由单一化向产业化转变。要抓好四大任务、五个“加强”,落实“四个一工程”。四大任务是:抓好一个改造(冷链设施技术改造);确保两个重点(保鲜加工和鱼糜制品);突破三个薄弱技术环节(淡水鱼、海水中上层鱼、贝类加工);提高四个水平(质量水平、精深加工水平、水产品加工率水平、经济效果水平)。五个“加强”是:加强冷链技术改造,加强淡水鱼、海水中上层鱼、贝类的精深加工和多样化开发,加强冻品和鱼糜制品加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科技工作。“落实“四个一工程”:培育一批渔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发展一批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一个具备HACCP体系的水产工业园网络,创建一群渔业载体较为完善的现代渔港经济区。
——水产流通业。建设一批高效的渔业物流中心。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水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水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为渔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消除产加销、渔工贸相脱节的弊端。各中心镇要建成一座水产品批发市场;渔港所在地要以水产品批发市场、集散地为依托,改造、扩建一批综合水产及加工品批发,渔需品物资供给、冷藏、加工、运输服务等于一体的渔业物流中心。市区国家中心渔港建成投用,批发市场及后期配套设施健全完善。探索、创建新型的水产流通集团化企业,用集团化、综合型流通产业辐射、带动全市水产流通行业。
(三) 大珠三角地区旅游度假东后花园
汕尾市西邻大珠三角地区,东接潮汕平原,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拥有滨海、人文、生态等旅游资源,保持着“青山、绿地、碧水、蓝天”的天然环境,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丰富多彩。按照“着眼大区域,塑造新形象,营造大环境,发展大旅游”的总体思路,依照《汕尾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2015年)》所确定的旅游资源和景区,建设“一个中心、三大组团、五个重点旅游区”(一个中心即汕尾市区城市旅游接待中心;三大组团即市区—红海湾海滨旅游组团、陆丰—陆河文化旅游组团、海丰综合旅游组团;五个重点旅游区即市区城市游憩旅游区、红海湾海洋运动旅游区、碣石玄武山—金厢滩宗教海滨旅游区、赤坑温泉度假旅游区、陆河绿色走廊生态旅游区)。深刻领会红色旅游的重大意义,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我市丰富的革命文物旧址,重点是:红宫、红场、彭湃故居,赤山约农会旧址,东江特别委员会旧址,红四师师部旧址和红军墓,陆丰龙山革命旧址,陆丰总农会旧址,红二师整编旧址,周恩来抢渡地点(金厢湾)等。积极规划、协调、实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全市红色旅游工作的开展。
实施政府主导战略,以滨海、温泉、宗教、革命文物旧址、人文资源为依托,以形象推广为先导,以度假旅游为重点,以专项旅游为补充,提升与大珠三角地区的旅游合作层次,深化合作内容,带动区域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积极利用外资、民资开发旅游资源,优化旅游交通、观光购物、悠闲度假、餐饮住宿等服务业;通过规范化管理促进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国际化,积极推进对旅游景区(点)、主题公园、大型游乐园等实行A级评定,对酒店、宾馆实行星级评定;推进旅游业向连锁经营、规模经营方向发展,鼓励开发旅游商品、美食产品和旅游区娱乐业;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加快旅游电子商务建设,加强旅游管理和经营人才队伍建设。增创汕尾市纳入珠三角2小时经济消费圈的优势,把汕尾建设成为大珠三角地区旅游度假东后花园。尽快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十一五”期间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5%,2010年达到30亿元。
(四) 服务“两基地一花园”,推动服务业全面发展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依托。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提升居民服务业、餐饮旅游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拓展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等新兴服务业,注重发展商务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等生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提高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按照服务业区域布局集中性与网络性的要求,鼓励服务业以市区、海城、东海、河田等为中心进行辐射性的网络布局,降低服务成本,形成规模经济。
1、商贸流通。充分发挥流通产业在经济中的先导作用,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往来与协作,尤其要密切与大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强与汕头、揭阳、潮州三市的联系,发展以潮汕文化特色为基础的商贸业。大力调整网点布局和业种、业态结构,加快国内外分销网络建设。把县(市、区)城商业网点布局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鼓励以城镇社区为中心,以超市、便利店为重点推进连锁经营,逐步完善城市商业网络。进一步搞活农村集贸市场,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鼓励连锁企业向农村居住区延伸,拓展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组建流通龙头企业,2010年,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海丰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信利超市有限公司、信诚贸易有限公司、海丰佳美贸易有限公司、海丰海崇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年销售额各达到10亿元以上。“十一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
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优化重组企业资源;大力发展各种非公有制经济,鼓励私营、个体、外资流通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大力发展超级市场、连锁经营、区域代理、配送中心等。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商品流通企业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加快建设集保管、仓储、加工、输送、信息传递于一体的仓储基地和商品配送中心,推进物流配送制和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市水产品、果蔬、工业品等的高效流通。利用邮政网络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化物流企业。
加强市场的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现有市场,充分发挥其市场功能,同时重点建设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依托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下大力气培育建设以蔬菜、水果为主的农副产品、水产品、珍珠宝石首饰类、服装布料等四大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使其具有配置资源、稳定市场、集散信息、形成价格、搞活流通、促进生产的作用。2010年,建成10家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市城区水产品、海城农产品、海丰公平服装、可塘宝石首饰、博美蔬菜、梅陇农产品、河田农产品、碣石圣诞品、鹅埠鞋类及东海三鸟)。完善各项流通法规,规范旧货、拍卖、烟酒类专卖等行业市场的管理,加大打假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传统服务业。2010年,在市区和各县(市)城及红海湾各新建1—2座四星级以上旅游宾馆,完善各项服务配套,促进旅游业和饮餐业的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要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邮政业务的普遍服务,市区、海城、东海、河田投递规范化服务达到100%,信箱普及率达到90%,插箱投递率和投递到户率达到100%;特快实现100%点对点服务,100%办理实时服务和预约投递。
3、商务服务业。面向市场,大力发展法律、会计、审计、信息、咨询、租赁、广告等中介商务服务业。加大开放力度,降低中介准入条件,引进优秀中介机构,改变目前中介服务“小、散、弱”的局面,促进商务服务业整体服务能力的提升。
4、金融业。一是大力推进汕尾市金融机构改革。深化汕尾市农村信用改革,推进汕尾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争取小额贷款机构等新型机构的设立,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各种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准确把握信贷投向,促进汕尾经济结构优化;以金融产品为依托,用足、用活信贷资金,有效缓解汕尾经济发展的资金压力;充分利用资金定价机制,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2010年底,全市金融系统各项存款余额28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0亿元。二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法治建设,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汕尾市统一产权登记系统,加大对逃废债的联合打击力度,不断优化信用环境,依法保护国家、集体、个人产权,打造诚信汕尾;深化改革,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高企业信用评级;继续加大假币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三是监管调控到位。加强对辖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鼓励金融创新,对各种金融业务实施审慎监管,主要是完善监管体制,改进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区域经济调控能力,推行合理的地方财税政策、土地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货币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动汕尾市经济稳健发展。

六、加快两源型经济发展? 建设绿色汕尾
面对国内经济国际化和国际竞争国内化的新形势,要强化 “外向带动”战略,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大力推进绿色汕尾建设,实现自然资源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良性循环,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发展。
(一) 强化外向带动战略
1、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创新工作思路,实行招商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突破“乡情引资”的局限,在招商引资对象上内外结合(包括珠三角和内地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全方位多层次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大力扶持和发展招商中介机构,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中介服务的招商格局。继续以大项目、大企业为依托,在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上下功夫,在推动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招商引资上取得突破。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各种信息、资源,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和渠道。优化服务,规范收费,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低成本、高效率、安全文明的投资环境。重点引导外资投向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基础设施、海洋产业、开发性农业、信息产业、环保产业、旅游业和教育事业。“十一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8%。
2、努力扩大外贸出口。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向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宏观间接管理转变。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健全关贸、税贸、汇贸、检贸、银贸等协调机制;建立海关信息通报制度,探讨数据联网、发展口岸电子清关的可行性,实现海关、外经贸与大型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提高通关效率,完善汕尾大通关环境。“十一五”期间建立汕尾新港口岸查验机构。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争创名优品牌,推进出口产品的升级。加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民营、私营企业申办进出口经营权,扩大外贸出口经营主体。引进和培养外经贸综合人才。“十一五”期间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5%。
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和劳务输出,推动企业跨国经营。
(二) 做强做大内源型经济
在实施“外向带动”战略的同时,不失时机做强做大内源型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攻方向,推动形成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工业结构,增强县域工业实力。
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发挥民营经济在加快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民资、集中民智、激发民力,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拓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创业范围,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农业开发,投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切实落实有关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尤其是要积极疏通和拓展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民营经济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效益型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民营经济素质和水平。
(三)建设绿色汕尾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把经济增长转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来,以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推行清洁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倡发展节能型、循环型、环保型产业经济。在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生产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多种废旧资源;在社会消费环节,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加强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力争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达到全省平均水平0.74吨标煤以下。
在实施“工业立市”战略过程中,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变单纯依靠增加投入、以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坚持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目标配置资源,坚持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逐步建立并完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技术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政策引导,落实配套措施,引导和规范企业清洁生产,培植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十一五”期间争取全市实现20家清洁生产企业的目标。
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通过绿色生态标志的推广和管理,通过推进绿色城镇建设,通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发展绿色交通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绿色汕尾。
2、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树立适度人口规模理念,增强人口素质意识。以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一例二规和省条例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新的工作机制以及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这两项基础建设。在加强领导、基础建设、重心下移、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等六个方面切实加大力度,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实现“两个转变”,主要指标达省中等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以下,全面进入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
3、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构建友好环境。加快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加强造林绿化工作,构筑我市的生态屏障体系。2010年,森林覆盖率58%,生态公益林250万亩,100%的县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
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水质性保护。重点开展对饮用水源地螺河流域和公平水库集雨区域的专题研究,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近岸海域水质常规监测工作。2010年,地表水、海水水质按不同功能区域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质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另一方面要贯彻执行《汕尾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继续整治市区奎山河、海丰龙津河和陆丰东河,控制流经城市河段的有机污染。建设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缓解和遏制纳污河道和近岸海域水体污染的发展势头。加快建设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公平水库综合整治、螺河综合整治、榕江陆河段整治等。完善配套市区垃圾处理场设施,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以及“三废”排放达标处置率。2010年,工业固废处理处置率90%以上,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100%;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计划指标(化学需氧量4万吨,二氧化硫2.4万吨,氨氮0.5万吨,工业粉尘0.3万吨,烟尘0.8万吨,固体废物0.1万吨)以内。
积极防治大气污染。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料。2010年,酸雨发生频率控制在40%以内。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2010年,机动车尾气达标率90%以上。
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为从源头抓起、以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并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相结合。坚持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与环境治理“三同时”的原则。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代用品,提倡绿色消费,树立环保的新生活观念。要逐步建立环境补偿的市场机制,完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
建立完善资源环境综合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服务的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实现自然生态保护、国土整治、环保监测、污染治理等的网络化与智能化。注重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测、监察、宣教、核应急等。
4、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汕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10年耕地保有量160.4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143.75万亩。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优质滩涂和海湾,以及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等特殊生态功能系统的保护。着力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推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2010年,完善公平至大湖鸟类自然保护区和陆河南万红椎林自然保护区;建成海丰莲花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学堂坑自然保护区、汕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海丰县东关联安围自然保护区。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采石(土)场等生态恢复工作,加强旅游业、“三高”农业和海洋开发的环境管理,加强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滩涂红树林的保护和建设。
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乱围垦、乱填海、破坏浅海滩涂和自然湿地,控制掠夺性捕捞,防止海洋资源进一步衰退,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重点是强化品清湖的保护。完善和新建十个自然资源保护区。加强对已建成的汕尾港贝类及海砂资源(市级)、陆河县花鳗鲡资源(县级)、陆河县大鲵资源(县级)等三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新建汕尾市碣石湾海马资源(市级)、汕尾市遮浪角东人工鱼礁区海洋生态(市级)、陆丰市碣石湾金厢水产资源(县级)、海丰县公平水库山瑞鳖资源(县级)、海丰县九龙湾海洋生物多样化(县级)、汕尾市红海湾水产资源(县级)、汕尾市城区龟龄岛海洋生态(县级)等7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逐步推进地方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的升级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议案项目,在我市沿海建设人工鱼礁12座,其中,生态公益型和准生态公益型7座,开放型5座。
七、统筹城乡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做好“三统筹”: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规划是龙头,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依据。要从抓好规划入手,按现代化要求在全市划定中心城区、城镇密集区、产业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性功能区,合理构建城镇职能分工、规模和空间布局,促进各村镇实现整体功能优化、发展更具特色。2006年完成全市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2007年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规划编制。
——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信息等网络。增加财政资金对农村的投入,集中力量搞好乡村道路、饮水安全、清洁能源、人畜分离、环境卫生、信息网络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城镇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增加政府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以城镇为依托,建设商贸机构、培训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等协作配套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促进城镇发展动力体系的形成,降低城镇户口准入条件。重点解决渔农剩余劳动力转入二、三产业 ,吸纳带动渔农人口向城镇集聚。改革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一) 市区的定位
市区应发挥汕尾核心城市的功能,强化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作用,增强对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其发展定位是:粤东沿海具有旅游渡假特色的现代化滨海工业城市。要按定位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步伐,加速市区的扩容提质,进一步拓展市区作为区域中心的城市功能,发挥其集聚资源、整合结构以及辐射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
“滨海休闲渡假特色”——市区靠山临海环湖,有其独特的地缘地理条件,具“滨海”特色。要保持市区目前的环境质量并进一步改善,发挥“休闲渡假”的优势。以新港大桥和环湖建设为纽带,规划建设凤山、银牌、沙舌、屿仔岛、白沙滩等旅游、文体设施,因地因势把市区建设成依山面海、滨水环湖的美丽的滨海城市。
“现代化工业”——市区要以电力工业和电子工业为主导工业着力发展,加快高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加快汕尾新港的规划建设和现有港口的优化利用,这是市区发展的“动力”要素。防止重污染工业的进入,对汕尾发电厂等重大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全程监管。
市区规划要凸现“三山两湖、两湾一海”的区位大势,突出“海在城中,城在山间”的形态特征,构筑“一带两轴三片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
加快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配套完善现有市区内的道路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四大工程:新港大桥、新湖大道、新衢路(贯穿硫璃径岭的主干道,暂定名)和环湖大道。同时规划建设屿仔岛渡假区、金台山公园并完善妈祖文化公园。
(二) 城镇体系建设 
全市城镇发展格局要体现中心集聚、轴线拓展,逐步形成以中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以骨干公路沿线为主轴的集约开发态势,建立起组合有序、优势互补、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十一五”期间突出抓好各县(市)的县城规划、建设;以10个中心镇(海城、公平、梅陇、可塘、碣石、甲子、南塘、河田、河口、螺溪)为重点,全面做好城镇化的规划。要加快中心镇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明确定位,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镇品位,增强中心镇吸纳就业和发展服务业的能力。要打造专业强镇,围绕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专业分工明确,配套完整的产业集群,要继续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注重培育品牌名牌。通过整合城乡土地,促进城镇紧凑发展。“十一五”期间,逐步形成市区、东海、海城三大中心城区;广汕公路沿线城镇点轴区以及山区城镇点状发展区。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第五次人口普查口径),其中,中心镇以上城镇城市化水平达到65%左右;城镇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率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99%。
甲子、碣石、南塘三个省级中心镇相对集中,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采取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形成新的城镇密集区。
实行以功能分类的“组团模式”扩张,加快形成具有向心集聚、辐射带动效应的城镇群落,使之成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和动力。通过市区和县城、镇的组团发展,建立城、镇之间的发展战略联合,加快城乡连接、协调发展,形成以汕尾市区为中心,海城、东海、河田三县城为重点,其余8个中心镇为卫星群,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的城镇化格局。
(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决定》。把城镇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突出两个层面: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建设大珠三角“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为载体,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优化种植业,努力发展畜牧业和林业,着力发展海洋和渔业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化农业。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注重建设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尊重农民意愿,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各项改革,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制度,“留用地”补偿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继续推进并镇、并村、并校。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打好扶贫开发攻坚仗,重点扶助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和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特困群众尽快脱贫奔小康。
“十一五”期间要实现“五有”、“四结合”,即:用地有规划、建设有管理、设计有特色、设施有配套、整体有风格;村庄建设规划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结合,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结合,与改造城中村、拆除空心村、合并小型村结合,与解决农村“五通”(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话、通电视)和“五改”(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住房)结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试点示范,扎实稳步地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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