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发表日期:2008年3月18日 |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和内设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挂市信息产业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引导、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贯彻实施上级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检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核上报国家和省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登记备案有关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综合协调重大项目;负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加强对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协调、跟踪、管理和服务;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全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审核、核准或登记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业化发展战略,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八)汇总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公检法司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十二)研究拟订信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内各部门有关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科研开发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指导信息技术和交流的推广应用;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和省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三)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国有资金(包括各级财政性资金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十四)做好对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
||
|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 ||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信息中心 电话:0660-3371912,3365504,3372364 Email:swic3371912@163.com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市政府大院516室 邮编:516600 ICP备案:粤ICP备070527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