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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 文章来源: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秘书事务、保密档案;负责党务、人事、纪检监察、人员培训、法制教育、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劳动工资、行政事务、资产管理、信访、接待、外事、安全保卫;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形势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发展速度、比例、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协调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督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提出宏观经济调控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发布经济预测目标;负责信息发布和局机关刊物出版工作。

(三)投资科(挂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牌)

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管理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协调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计划、管理、监督和跟踪服务;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城建、城镇环保、房地产开发和一般基建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工作;会同经贸外资科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外资项目。

(四)农村经济科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问题,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小水电、土地利用和基础测绘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农林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小城镇发展与改革建议,编制实施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建设规划;编制欠发达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农口各行业建设项目和菜篮子工程(种、养、加)项目;会同经贸外资科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农口各行业外资项目。

(五)工交科技科

研究提出工业、交通、通信、能源、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工业、交通、通信、能源、高技术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专项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发展建设状况,组织和参与确定重大建设项目;组织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重大成套装备研制开发、示范工程和重点工业性试验;组织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工业、交通、通信、能源、高技术产业等建设项目;会同经贸外资科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相关外资项目。

(六)经贸外资科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和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经济贸易、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参与财政、税收问题的研究;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储备,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编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工作;组织对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流通领域基建投资项目;协调有关科室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协调有关科室审核上报鼓励类中的内外资基建投资项目确认书。

(七)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方面发展政策;参与研究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社会发展各行业的基建投资项目;会同经贸外资科核准、登记、审核或上报社会事业行业外资项目。

(八)产业政策与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信息产业科

拟订信息产业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信息产业的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系统集成业、集成电路业的科研开发;对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对各地区各行业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电子商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和省的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信息技术工作;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年度任务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市级重点电子政务建设的信息技术项目的确定和实施;组织指导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信息技术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有关的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工作;组织保障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负责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受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投诉和监督执法工作;对全市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稽察。会同投资科对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室起草招标投标的配套规章、综合性政策及其他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组建专家库和招标行业自律性组织及其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一)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与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合署,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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