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二、 权限:
总建筑面积10(含)—50(不含)万平方米
三、所需资料:
1.申请核准的文件(一式2 份);
2.项目申请报告或填写《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2 份);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银行等有关机构出具的项目资本金证明;
7.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招标基本情况表(经济适用房等须招标的项目);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事流程:

五、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七、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 项目核准文件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项目背景及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和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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