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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7-30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汕发改〔2008〕125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发改外[2008]8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贯彻实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外资 项目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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