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汕发改〔2008〕156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 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提高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质量和效益,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粤发改外[2008]10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